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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故意致人重伤害 律师辩护获判缓刑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3-03-16 11:33:42

2011年5月份,在浦东新区跑黑的张某与乘客发生纠纷,遭到酒后乘客殴打。张某随从后备箱拿出切西瓜的刀具,将乘客头部砍伤,鉴定构成重伤。张某被公安机关刑拘批捕。

家属找到武律师,请求判缓刑。考虑到张某8年前在深圳因盗窃被判过有期徒刑1年,有前科,特别是受害人构成重伤,索要30万余元,张某家庭根本无力赔偿。这种情况下,判缓刑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律师考虑到张某家属和两个小孩的全部依靠张某打工抚养,以及张某在看守所悔恨的眼泪和急切重获自由的期盼眼神。武律师自我加压,想尽一切办法来帮助张某。

经与受害人律师多次沟通,将赔偿金额降低到10万元。而张某家属只能拿到9万元,律师只能利用自己人际资源,从检察院刑事救助基金申请1万元来弥补受害人损失。进而双方达成谅解协议。

法院开庭时,武律师从受害人有过错、如数赔偿取得谅解、被告家庭特别困难、本人认罪悔罪等角度,请求法院从轻判处张某缓刑,得到法院采信。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