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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某信用卡诈骗被批捕 知谦律师辩护获取保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4-06-06 13:08:59

    高某系上海本地人士,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上海市浦东分局刑事拘留后逮捕。
    高某家属慕名寻至我所咨询,并委托武圣合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我所武律师接受委托后详细了解案情,并指导家属偿还信用卡本金十万元。经武律师积极协调,2014年5月30日,高某被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附:取保候审申请书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武圣合,上海知谦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8 10762450,犯罪嫌疑人高荣委托的辩护人,联系电话18018666761。
   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高某,男,1969年7月2日生,住址新区张杨路xx弄xx号xx室,2014年5月10日因信用卡诈骗罪被浦东新区公安分局刑拘,2014年5月21日经浦东新区检察院批准以信用卡诈骗罪逮捕,现羁押于浦东新区看守所,联系电话xxxxxx。
   申请事项:申请对犯罪嫌疑人高某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犯罪嫌疑人高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刑事拘留后逮捕。犯罪嫌疑人高某到案后能够主动供述涉案的事实,积极配合侦查机关调查取证,固定证据,认罪态度好,涉案数额小,并能全额偿还信用卡本金(人民币十万元),属上海户籍,无违法犯罪前科,社会危险性和危害性较小。其涉嫌犯罪的性质、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等符合《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
    综上,申请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5、95条之规定,认为公安机关对高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也不会妨害侦查工作。 特申请贵局变更刑事强制措施,对高某采取取取保候审。

    此致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新区分局 


辩护人:武圣合
20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