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盗窃案 知谦律师辩护获缓刑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4-11-07 14:53:11
王某涉嫌犯盗窃罪,于2014年7月7日被浦东分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31日被逮捕。我所武律师受委托后,根据案情作出从轻辩护,并建议法院依法适用缓刑,最终王某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4年6月起,王某在某公司担任操作工期间,多次趁成品员工吃饭之机,至成品工位窃取喷油器。2014年7月6日王某再次窃取喷油器,被车间工段长发现并报警。经侦查,公安机关查获王某所窃财物共计19,782元。
武圣合律师接受王某家属委托后,积极了解案情,调查证据,协助当事人退赔被盗财物,使王某取得了公司谅解。在法庭上,作为被告人王某的辩护人,武圣合律师以王某的合法利益为出发点,提出了一系列从轻处罚的量刑意见并建议法院依法适用缓刑。法院调查后采纳了武律师的辩护意见,对被告王某作出了缓刑的判决。
我所律师通过努力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委托人高度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