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容留卖淫案 知谦律师辩护获缓刑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4-04-18 16:40:46
朱某涉嫌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被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以组织卖淫罪刑事拘留,并于2014年2月21日被逮捕。我所武律师受委托后,根据案情作出从轻辩护,并建议法院依法适用缓刑,最终朱某以容留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朱某在其负责经营管理的发廊内,容留汪某、王某、张某等人在发廊包房内进行卖淫嫖娼活动,于2014年1月16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以涉嫌组织卖淫罪刑事拘留,于同年2月21日以涉嫌容留卖淫罪被逮捕。汪某、王某、张某等人对卖淫嫖娼的行为予以供认,并对犯罪嫌疑人朱某容留卖淫的行为进行了指认。
我所武圣合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了解案情,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寻找到了轻判的诸多证据和事实,并进行多方沟通协调。在法庭上武律师提出对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罚的意见并建议法院依法适用缓刑。法院调查后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对犯罪嫌疑人朱某作出了缓刑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