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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容留卖淫案 知谦律师辩护获缓刑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4-10-29 11:06:31

    王某涉嫌犯容留卖淫罪,于2014年3月21日被浦东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4日被逮捕。我所武律师受委托后,根据案情作出从轻辩护,并建议法院依法适用缓刑,最终王某以容留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缓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08年起,王某与朱某为获利,在其负责经营管理的无名理发店内,容留陈某、谭某、候某等人在理发店房内进行卖淫嫖娼活动。2014年3月20日,公安机关在该理发店查获卖淫女与嫖客若干名,并于次日以涉嫌容留卖淫罪刑事拘留王某、朱某。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批准,同年4月24日,王某、朱某被逮捕。

    我所武圣合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了解案情,进行多方沟通协调,为犯罪嫌疑人王某寻到轻判的诸多证据和事实。在法庭上武律师提出对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罚的意见并建议法院依法适用缓刑。法院调查后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对犯罪嫌疑人王某作出了缓刑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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